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等。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等。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审计。
2、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C座。
3、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其他职业规范,拥有相关资质,保证投入的服务人员能按时、优质做好年报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后续沟通及咨询服务。
4、预算金额:不超过120万元人民币。
5、服务范围:
(1)2024年度北京文化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计报告;
(2)2024年度北京文化及其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其他报告、专项说明、意见等。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需完成证监会备案,执业三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全体成员必须是投标人在编的、在合同期内且能完全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期的正式员工,同时不得有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4、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认真执行有关审计鉴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优良。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一是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审计业务收到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二是近3年内因承担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两次(含)以上的;三是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四是相关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机构的;
承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执业记录良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主要成员(包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一是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的;二是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三是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相关监管部门书面警示的;四是相关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即中选事务所需独立完成审计业务。
三、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单位简介(包括人员信息、业务规模、质量管理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4、拟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派的质量复核人的基本信息、执业记录,项目组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情况;
5、工作方案;
6、报价函。
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可自主确定投标文件格式,我公司将对各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四、其他相关事宜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24:00;
2、提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C座;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000802@bjc-ent.com;
4、参与此次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自理;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我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C座
联系人: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7807781